伴随着猪肉价格在市场上“一泻千里”?,“猪茅”牧原股份似乎也不香了。

  5月24日,牧原股份罕见暴跌8.58%,盘中一度跌停。截至收盘,其市值已回落至3400亿元左右,相比于2月22日的最高点,跌去近30%。
    图片来源:东方财富截图

  盘后,牧原股份相关负责人向媒体表示,公司股价走势是市场行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并未发生特殊变化,但近期不断下跌的猪价令行业整体承压。

  而作为猪企龙头,牧原股份的大跌也带动了其他猪肉股的下跌:新希望、龙头肉食等均跌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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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猪价已“腰斩”

  牧原股份大跌的背后,是猪肉价格在持续走低。

  搜猪网日评显示,5月24全国瘦肉型猪出栏均价17.46元/公斤。而在牧原股份此前披露的4月生猪销售简报中,其4月平均售价为21.11元/公斤,已经跌至2020年最低水平。

  而据统计显示,目前多地猪价已经“破10”。截至5月21日,全国可监测的31个省市区当中,已经有29个省市区外三元生猪价格跌破了10元/斤。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也验证了这一点。今年2月至4月,我国猪肉价格分别同比下降了14.9%、18.4%和21.4%。
    猪价的持续走低催生了养猪户的恐慌与加大出栏的意愿,大量积压于供给端,屠宰企业得以压价,拖累猪价加速下跌。

  中原证券表示,受到饲料成本上升的影响,部分地区猪价已经跌至自繁自养户的成本线,外购仔猪育肥户也进入亏损状态,养殖户抵触情绪较强,或为行业带来危机。

  但行业入冬并非一日之寒,猪周期的最高赢利点,其实在去年就已悄悄过去。

  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现象,养猪业因猪存在生长周期固定和不易保存的特点,难以精确控制出栏量,因此市场每三至四年就会存在一个供给不足-充足-不足的“猪周期”循环。

  在前几日的股东大会上,牧原股份曾表示,尽管2018年的非洲猪瘟带来的“超级猪周期”对整个行业产能都产生了较大影响,但目前全国生猪产能已逐步恢复,并带来生猪价格回落。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0年我国猪肉价格同比上涨49.7%,总体上处于历史高位。受疫情和非瘟的双重影响,当年生猪养殖业获得超长红利期,养猪户在利润驱使下纷纷入行。

  而农业农村部的数据显示,2020年底,我国生猪产能则已经恢复至常年水平的90%以上。截至去年12月,全国能繁母猪存栏达到连续15个月环比增长,生猪存栏则连续11个月环比增长。

  很明显,市场在发挥着调控作用,当供应持续扩大时,需求侧开始饱和,价格下跌也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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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疑不断

  牧原股份于今年3月中旬卷入财务数据遭质疑事件。

  3月13日,股票社交平台雪球“大V”天地侠影发布文章《牧原会是惊雷吗?》,对该公司部分财务指标和关联交易等事项提出质疑。文章重点提及牧原股份的“三大疑点”:一是公司固定资产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远高于同行;二是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与收益不成正比,少数股东ROE远低于母公司股东ROE;三是公司与关联企业河南牧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大量关联交易。
    图片来源:截图

  该质疑引发了各方广泛讨论,深交所随即发函关注并要求核实相关情况。
    图片来源:官网

  针对财经大V的质疑和深交所的问询函,牧原股份3月16日发公告一一回应: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和固定资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和生猪养殖模式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明显差异。近三年又一期,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不存在异常情况。公司不存在利用少数股东损益调节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行为。

  针对生猪养殖毛利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问题,公司回复称主要原因系与种猪与仔猪来源、生猪产品结构和生猪养殖方式等存在差异。

  针对关联交易的问题,该公司回复称,经比对,牧原建筑承建的猪舍单方造价与非关联方建筑公司承建的猪舍单方造价差异率较小,牧原建筑承建猪舍的关联交易价格是公允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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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长被约谈

  不久前,牧原股份还因为发行可转债违规,公司董事长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这事也与上文牧原股份被质疑事件有密切关联。

  5月12日晚,证监会官网挂出两则行政处罚决定,《关于对秦英林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张燚、孙远航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牧原股份“强行”提交启动发行可转债材料,公司董事长被约谈,相关保代也被出具警示函。
    图片来源:官网

  内容显示,2021年3月15日,牧原股份在有媒体对公司部分财务指标和关联交易等事项提出质疑、被深交所问询并要求核查说明的情况下,向证监会提交了启动发行可转债相关材料,并出具书面意见,表示公司不存在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同时,秦英林作为牧原股份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在相关材料上签字确认。

  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3号)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应暂缓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该事项对本次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影响的,发行证券的申请应重新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

  行业人士认为,在深交所问询,投资者和媒体质疑的情况下,牧原股份“强行”发债,这一做法违反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应暂缓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该事项对本次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影响的,发行证券的申请应重新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

  依据相关条例,牧原股份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秦英林因在相关材料上签字确认,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两名可转债发行保代张燚、孙远航,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对于猪肉概念股股价下跌,业内人士认为,猪肉概念股在资本市场的变化受猪价变动影响。5月21日周五晚间,牧原股份发布2020年度股东大会机构调研情况,称做好迎接行业冬天来临的准备。

  素材综合自:雷达财经、财经网、财富动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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